电商平台卖廉价求婚钻戒月销 10 万,59.8 元有证书配包装,反映出哪些问题?从法律角度如何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8-24 12:29
阅读量:
14

纯粹法律角度回答,就是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当然我估计商家为了避免构成犯罪,肯定是打了擦边球,而不会在销售的戒指上带有"DarryRing"商标。

商家的操作模式大概就是两种:1、选择和"DarryRing"商标近似的商标,比如图下这两个:

DR变DP

DR变形+爱心

类似的操作比如CHANEL变成channel,LV变成LN都是这种方式,做得像但是不一致,因此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

2、更为有意思的一种操作模式,就是商品本身是没有商标的,比如做成no logo的模式,然后包装袋、礼品盒是有商标的,这种算不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就有争议了,尤其是当正品本身就是no logo,完全是依靠外包装去判断品牌的情况。

3、我还特意去查了查有没有假冒DR钻戒销售被判过刑的案例,结果还真的有,比如(2017)辽0103刑初838号刑事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11月期间,在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325号铺位的深圳市戴瑞珠宝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市府恒隆店内,被告人靖海石、李斯雯、邸秋影、赵亮、吴俊洋、李丽新、王健等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合伙研究制定销售方法,事先约定利益分配比例,共同在店内对外销售带有假冒"DarryRing"商标的钻戒。其中被告人靖海石负责向深圳市的被告人廖鸿杰进购带有假冒"DarryRing"商标的钻戒,被告人邸秋影、李斯雯、吴俊洋、李丽新、王健负责在店内进行对外销售,被告人赵亮负责办理供顾客刷卡购买假冒"DarryRing"注册商标的钻戒的POS机两台,同时受靖海石指使对涉嫌向深圳总公司告密的店员武某进行殴打。赵亮以威胁和威慑的方式来维护售假团伙的稳定。

截止到2016年11月11日,被告人靖海石、邸秋影、李斯雯、吴俊洋、李丽新、王健在店内共销售假冒"DarryRing"商标的商品共计26件,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58012元。其中被告人靖海石、邸秋影、李斯雯、赵亮参与销售金额人民币658012元,被告人吴俊洋参与销售金额人民币411820元,被告人李丽新参与销售金额人民币456666元,被告人王健参与销售金额134182元。

被告人廖鸿杰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向靖海石销售假冒"DarryRing"商标钻戒,销售金额人民币190000元。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