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古罗马的科学认识达到了什么水平,基督教为什么在中世纪变得保守?

发布时间:
2023-08-2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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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中世纪科学史前,我们不妨先看一看不怎么挑动神经的中世纪法律史。

民法的理论和实践在罗马帝国时期达到了很高的水准。但是随着罗马帝国的秩序逐渐瓦解崩溃,罗马法制度也随之解体。到了法兰克王国的时代,法兰克法中的罗马法残余越来越少,法律制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已经消失了。直到12世纪后,罗马法才得到复兴。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被人从地窖里翻出来重新理解和研究。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等中世纪大学的法学专业不断扩展,从理解和注释罗马法的原文字词逐渐向原创性研究发展。教会法体系也成为当时最发达和完善的法律体系。不过到16世纪,又一波罗马法复兴浪潮则发生在各个世俗国家而非教会系统。

写这么段离题的法律史是想说明,中世纪科学史并没有什么独特性。相反,中世纪的科学史、法学史、哲学史其实整体“故事线”是非常相似的。原因说穿了也很容易理解,所有较为复杂精细的、具有专业性的、只有不劳作的人才有钱有闲学习的思想体系都在罗马帝国崩溃过程中失传了;又随着11世纪后社会生活重新恢复活跃与繁荣,自然而然地逐步复兴。消亡和复兴都是社会整体环境变化的结果,无论是积极还是消极的因素,和基督教和教会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内在因果联系。

虽说没有什么内在联系,但是有一个非常显然的外在因素。在11世纪前,教会系统是整个欧洲社会几乎仅有的文化传承机构。粗暴点说,所有识文断字的人都在基督教会,也只有基督教会还培养识文断字的人。因此科学、法学、哲学或者随便什么以文字为载体的思想理论都只可能从教会系统中得到恢复,当然也不可避免受到基督教思想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如果我们深入了解科学史,会看似反直觉地发现大量基督教在近代科学孕育和发展过程中起积极作用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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