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怎么获取被告人的信息?怎样打官司?
在信访人投诉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牵扯到政府信息的获取,比如信访人反映征地拆迁问题,他会认为属地街道或者社区没有按照政府的拆迁政策做到公平公正,这时会要求公示拆迁文件;信访人反映城管拆违问题,他会认为当地城管局没有按照上级的政策做到一视同仁,这就会要求公示违建认定标准,等等。这些都涉及到信息公开的问题。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最常见的政府信息包括拆迁政策文件、城市规划文件、劳动监察文件等。
首先,信息公开该向谁进行申请?
根据“谁制作,谁公开”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向制作机关申请公开相关信息。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单位制作了某份应当公开的文件,即使后面发生了区划调整、单位改名等情况,也必须由其单位进行公开。
一般来说,区级国土征收部门制作拆迁政策文件,如果查阅拆迁政策文件应该向区国土局申请。
其次,申请信息公开会不会石沉大海?
对于普通事项,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予以现场答复。
即便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从收到信访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也就是说,即便反映的事项不能公开,相关部门也会进行书面告知,并不会出现石沉大海的情况。
最后,如何认定自己是否是信息公开申请主体?
由行政相对方或者利益相关人进行申请。
行政相对方很容易理解,比如遇到城管执法,由被执法方申请政策信息公开;如果遇到征地拆迁,由被征地方或者被拆迁方进行申请。
利益相关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比如城市发展的热心人可以申请城市规划图的信息公开;任何房产的购买人可申请房屋所在地块的规划图纸公开等。
为何说信息公开与信访密切相关?在信访过程中,普遍存在信上不信下的现象,由于信任缺失,很多事情光靠部门工作人员嘴巴讲根本就不会有人相信,只有通过加盖部门章的信息公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政策文件,才能让行政相对人心服口服。即使是对信息公开不满意,也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