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大格局的女主文?
结婚三周年纪念日,我成了我丈夫婚礼上的证婚人。
一片喜气洋洋的爆竹声里,我深吸一口气,挤出大大的笑容。
扬声道:「送~入~洞~房」
然而新郎没有步入洞房,他丢下新娘独守空房,跳窗出来满大街的找我。
1、
我和傅景文老早就相识。
我是部队里的百发百中的神枪手,外貌美丽,期待着有天能打入敌人的内部,用我的枪法万无一失的完成任务。
那天我执行完任务,在一处野猪陷阱里发现了陈雁书。
我废了好大力气把他拖上来,摸到他身上有枪。
一时摸不清是敌是友,思索半天还是决定把枪拿走,用树叶子装了水喂给他喝。
他皲裂的嘴唇触到水的清凉,本能的允吸。顺带着检查一下他的伤势。
脚踝肿胀如馒头,其他的只是擦伤,问题不大。
我拿着破布替他擦拭着脸上的脏污,忽然感到他的睫毛抖动了两下。
接着眼睛睁开了一条缝,声音嘶哑:「同志」
「你是什么人?」我严肃的问。
我不想怀疑他,我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着和我一样的气息。
「橘子洲」
他看我一眼,没头没脑的说了三个字,眼一白又要晕过去。
「哎哎哎,我好不容易把你弄醒了,你可别再晕过去啊。」我急了,捏着他的脸颊恶狠狠的说。
「橘子洲」
他又重复了一遍。
我忽然明白了什么。
「你还要喝点水吗?」我拍拍他的脸。
「饿」
咳咳,好吧。
这人是怎么知道我有吃的。
正是粮食紧缺的时候,一天能吃上一顿饭就不错了。我也是今天出来执行任务,在树丛里淘到了三颗小小的鸟蛋。
我小心翼翼的掏出一颗鸟蛋,埋进沙子里,过两分钟扒拉出来。
喂他的时候差点把我手指咬嘬下去。
这家伙属狗的吧。
「橘子洲」
这家伙缓过来一口气,还是说的这三个字。
我居高临下的人看着他,看他这伤也走不了。遂拖着他来到一处山洞。
用石头和枯枝烂叶把洞口堵了起来,沿着山绕了好几条小路才跑回营地。
2、
师长营帐外
「报告,雄鹰大队方新华」我端正行了个军礼。
屋里传来威严的男中音:「进来」
十几分钟后,师长派雄鹰队大队长和我一起去接傅景文。
我摸着胸口踹的两颗鸟蛋,一阵心虚。
差点,差点我就酿成大祸了。
3、
傅景文是留在城里的卧底,九死一生逃回营地。
带出来的重要情报,让我们的军队打了个胜仗。
彼时,已经入秋了。
傅景文已经能下地走动,跑到山林里找我。
只要不打仗,山里就是我的天地。
入秋之后马上就是严冬,多少同胞战友们没有死在敌人的炮火下,而死在了饥寒交迫的夜里。
我去山里,打打猎储备点粮食。语气好的话,可以遇上板栗和酸枣树。
我想活着,活到那个无数战友们盼望的新中国。
4、
「方新华」
猛不丁的被喊,我吓了一跳。
衣兜里怀揣的野梨掉了一地,脚下一个没踩稳,急急的摔了下来。
好在树不高,我团了团身子。
哪成想掉进了一个温热有力的怀抱。
眼前的人眉毛皱成了川草:「怎么这么不小心?」
「谁让你突然喊我名字的?」我气急败坏,战争开始后,我最害怕这突如其来的声音。
「不喊名字?」
「那我该叫你什么?」
他轻笑,「方新华同志。」
「反正不能突然大声喊我名字。」我倔强道
「都怪你害我摔下来。」我踩踩他的腰,还挺舒服。
「方新华同志,我腿伤刚好,你快点下来。」他喘着粗气咬牙切齿。
「哎呀哎呀」我一屁股从他身上弹了下来。
「你腿没事吧」我担忧的去看他的腿。
我的乖乖呀,这家伙现在可是军营里的大英雄,我把他腿上了,够我关一个月的禁闭的。
「哼,晚了。」他傲娇的翘起了嘴角。
「什么晚了?」
「现在后悔晚了。」
「我有什么后悔的。」
「我腿疼,回去我就跟你队长说是你弄伤的。」他勾起嘴角,幸灾乐祸的看着我。
「你还害我从树上摔下来呢?」我从未见过这样厚颜无耻之人。
「那又怎样?」他双手一摊,满眼无辜。
「方新华同志,你从树上摔下来,我为了接住你伤了腿。事实不就是这样吗?」他一脸严肃对我说。
「你你你,明明是你害我摔下来在先……」我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
这彻底逗笑了他。
他躺在地上笑了好一阵,我委屈的想哭。
真是白瞎了我的那颗鸟蛋。
「好啦,是我不对。我不知道你害怕。」他戳戳我的背。
我辫子一甩,嘴巴翘上天,转过身留一个屁股对着他。
「方新华同志,我郑重的向你道歉。我不该吓唬你,更不该欺负你。」他收起那一副吊儿郎当的语气,带着歉疚和心疼。
我憋着的眼泪一下子就滚了下来。
「怎么哭了?」他更慌了。
「回去我做烤梨给你吃好不好,作为一个战士,我们要坚强。」
顿一会儿他又说:「不过你是小女孩,受了委屈哭一哭也好,别把苦憋着在心里。」
「看,你的梨我都捡回来了。有这么多呢,来吃一个,回去我做香香甜甜的烤梨给你吃。」他抱着几个梨,傻子一样龇着白牙冲我笑。
那年,我14岁,他十七岁。
5、
「方新华同志,傅景文同志!」
「报告长官,我们一定完成任务。」我们两异口同声。
这三年来,我的枪法越发精进,和傅文景的配合也更加默契。
傅文景懂英文灵活善变,负责收集情报。我则负责暗杀伏击。
一次又一次,我在出发前祈祷神明,一定要傅景文平安归来。
可我不知道的是,傅景文,如我对他一样,次次为我祈祷。
老天有灵,九死一生的任务,我们次次毫发无损。
但这次不一样,我们执行的任务,是进城替组织打探消息。
为了降低敌人的警惕心和掩盖身份。组织决定让我和他扮成新婚夫妻。
我和傅景文像是木头一样一动不动,内心尴尬的很。
「傅景文同志啊,我看你跟方新华同志站在一起,还真有些夫妻相呢。」迈入中年的长官眼光毒辣,把人看穿了底。
那天,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
用冷水洗了好几把脸,脸上不再那么滚烫了。
我暗示自己说:「这只是任务,作为一个战士该完成的任务。为了胜利做出个人的牺牲是值得的……」
6、
我的身量有了大姑娘的样子,穿上特制的旗袍倒也窈窕。
只是这旗袍穿在身上,也忒不习惯了。
我抓着身上的旗袍东扯扯西扯扯,傅景文从门外走了进来。
迎着朝阳的光,我几乎认不出他。
一身灰蓝色的中山装仿佛为他量身定制的一般,他看着比我小时候地主家的少爷还要气派。
「你穿旗袍真美。」他打量着我说,我一个乡下丫头有些手足无措。
他从胸前口袋里掏出一枚丝绒的玫瑰胸针,簪在我旗袍前襟。
他点点头很是满意「这胸针配你的衣服正好。」
玫瑰鲜红如血,印着他眼底柔情万丈。
7、
我的性格单纯跳脱,本不适合做这个任务。
好在我原本就是给傅景文当工具人——一对毫不违和的夫妻。
日起,我送他出门;日落,我盼他回家。
夜里的燥热气氛一天比一天冲人心喉。
很多次夜里,已经很晚了,我还是睡不着。直到天边黎明,床下传来均匀的呼吸声,我才安心入梦。
白日里,我办着一个合格的妻子的角色,缝衣做饭,跟楼上楼下邻居们打好关系。
隔壁王太太家有七八个孩子,大大小小跟鸡崽子一样挤了满屋子。
每次见到她,都打趣我:「这肚子有动静了?」
我嫌恶,面上却甜甜笑着:「还没呢。刚成婚,哪有这么快。」
「哎呦,要我说,你长得这么漂亮,又是新婚燕尔,你男人血气方刚的。怎么就怀不上呢?」她叫嚷的声音整个楼都听得见。
「你家夜里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这男人啊,在外头吃饱了回来才清心寡欲呢。你抓紧抓紧怀上个孩子,生他五六七八个,这男人的心啊,就都被你拴牢喽。」
「来,大姐我啊同情你这个妹子,这拴牢男人啊,要讲法子,大姐我今天就教你几招……和自己家男人不能这样客气,客气就生分了……在床榻上啊……」
大姐扯着她,一不留神我就狂奔着跑回了家。
捂着胸口,我又羞又囧:做妻子,就是这般吗?
那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