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称美国多州正考虑禁止中国公民在美购置土地等,外交部回应「有损外界对美国市场环境的信心」,如何解读?
佛州土地法案是什么?
2023年5月,美国佛州政府通过一项新的法律,除少数例外情形外,禁止中国、俄罗斯、委内瑞拉、伊朗四国居民在佛州购买土地和房产。同月,受到该法影响的四名中国公民和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法无效,并同时请求法院颁布临时禁令,在判决作出前阻止该法的继续实施。
2023年8月,佛州北区地方法院作出决定,驳回了中国原告的临时禁令请求。由于美国的司法程序旷日持久,如果中国原告不能获得临时禁令,在未来数年在佛州的中国人都很难购入土地和房产。与此同时,这份判决将可能鼓励其他各州继续推出类似的法律。
据称中国原告已经就法院的决定提起上诉。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解析佛州法院的判决逻辑,至于合理不合理,留待读者们自行评判。
十四修正案限制对居住地的歧视吗?
中国原告主张佛州土地法案违反了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根据十四修正案,政府作出的基于“种族,国籍,或出生地”的歧视性法律应当受到严格审查,如果政府不能证明该法律是重大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法院应当判决该法律无效。
反之,如果政府的法律不构成十四修正案下的歧视性法律,则应当由原告证明该法律不符合合理公共利益,否则该法律应保持有效。如果法院采纳这一标准,原告几乎不可能取得胜诉。
本案中,原告主张佛州土地法案显然是对中国等四国居民的国别性歧视,但法院并不认同这一主张。法院认为,从表面上看,佛州土地法案只限制住所地在中国的居民,而不是针对中国公民或出生在中国的人。任何居住在中国的人(不论是否有中国血统)都会受到该法的限制,因此不构成对中国公民或中国血统的人的歧视。
法院认为,十四修正案仅约束基于“种族,国籍,或出生地”的歧视,而不限制基于住所地的歧视。
1923年的判决怎么解读?
在1923年最高法院判决的Terrace v. Thompson案中,法院认为十四修正案并未剥夺各州在其边界内阻止外国人拥有土地的权力。这个案例是对被告最为有利的案例。当时华盛顿州通过了禁止外国人购买房产的法律,最高法院确认该法有效。
原告认为该案发生于民权运动之前,早已被后续的司法实践所扬弃。但美国最高法院出于很少直接推翻先例的传统,确实没有在判决中明确推翻该案例。佛州法院认为,Terrace案的原则应在本案中继续适用。
Terrace案和本案的唯一区别是Terrace案中的法律没有明确列举外国人的居住地,而本案单独列出了居住在四个国家的外国人不能买房。法院认为,因为十四修正案不保护对居住地的歧视,这个区别是无关紧要的。
佛州土地法有歧视意图吗?
原告的另一个论点是佛州土地法的意图就是歧视性的。根据Vill. of Arlington Heights v. Metro. Hous. Dev. Corp.,案,如果政府通过法律的意图就是歧视性的,不论是否满足前述的其他条件,仍然应当受到严格审查。
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佛州土地法是歧视性的,例如原告没有举出佛州政府可以采取的其他非歧视方案,原告也未能说明受到该法影响的中国居民有多少具有中国国籍或出生在中国。
事实上,佛州立法机构部分议员的发言确实是有歧视性的。原告也提交了议员发言的新闻报道和议会的报告。但法院仍然用十四修正案不保护针对外国居民的歧视挡了回去,法院认为,这些新闻和报告只说了对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的影响,没有专门提及对具有中国国籍或出生在中国的人的歧视。
法院还引用了其他案例,大概意思是说,美国立法机构的议员满嘴跑火车,个别议员的发言不能代表立法机构订立法律的真实意图。
佛州土地法违反公平住房法吗?
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的公平住房法以法律的形式重申了十四修正案的要求,规定房屋的出租方或出售方不得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家庭关系、或出生地来歧视交易对手方。原告认为佛州土地法也违反了公平住房法。
法院的回应和前面一样,公平住房法只限制它提到的这些歧视,但没有说不允许基于居住地的歧视,也没有说不允许对外国人的歧视。
原告还主张佛州土地法因过于宽松和模糊而无效,以及管理对外关系是联邦事权,州政府不应干预,但这两条的论证难度本身就很大,被法院驳回也是预料之中。
结论
佛州土地法的争议不仅是法律纠纷,更演变成了一场政治风波。佛州州长德桑蒂斯为了在后续的选举中造势,故意通过这样争议性的法律博取眼球。在法庭中,既有民主党控制的美国联邦司法部所提交的支持原告的意见,也有共和党控制的若干州的总检察长所提交的支持被告的意见。下一步会如何发展,还有待上诉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