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职时首先会考虑对公司和同事是否造成了不便,我这是离职羞耻症吗?
在上海,劳动者出卖劳动力,雇主支付工资,等价交换,谁也不欠谁的。而在很多三五线城市,老板给你一份工作,是对你的恩赐。劳动合同,老板各种玩花样。社保,老板想着法子的能抠则抠。
就这么个鬼样子,你还要对老板感恩戴德,感谢他大恩大德给了你一份工作,如果你跳槽,这不是你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你这是对老板的背叛!!在小城市,这会在小圈子里在道德上拿出来鞭挞:“这人太不讲道义了,说走就走了!”
三线城市就是这样,往往有很强的“人身依附”现象。
老板还有他的“道理”呢:“这份工作,我有权给张三,也可以给李四,当初,是你托关系,苦苦求我把这份工作给你,我顶住压力,张局长的大侄子我都没给他,我给了你,我对你没恩情?!”
“这个城市,所有公司的生意都经不起推敲、都有猫腻,我把你当自己人,很多事情都不瞒着你,你掌握了我那么多的商业秘密,有些可能是致命的,你现在想一走了之?”
“你走了我再培养一个人,得花多长时间?!我的成本怎么算?”
“你就是个背信弃义、没有良心的叛徒!我会让你在这个城市再也找不到工作,没有哪个老板敢雇你!”
归根到底是经济不够发达,没有足够多的工作岗位,岗位稀缺导致老板拽得像二五八万,反过来,如果像发达国家那样人手不够、劳动力短缺,老板们绝不会有这样的土皇帝心态。
同时,也是市场意识不够发达,大家还没有形成在商言商的心理契约,在就业这一块形成了人情社会的裙带关系。那你可不就亏欠公司和老板?!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太嫩!你这种心态,应届毕业生、职场新人常常会有,职场老人早就想开了。我开解过很多小朋友,我说大家在法律上纯属劳动用工关系,是等价交换,你出卖劳动力,雇主花钱购买你的劳动力,大家在劳动法框架下好聚好散、山水有相逢,你半毛钱也不欠公司的。
再者公司财大气粗,它完全有能力承受员工离职带来的或有的“损失”,它也早就做好了这样的准备。而你是个脆弱的个体,你的时间不等人,你但凡错过一个好的职业机会,可能你一生的职业生涯、成功、幸福都会因此受到严重影响,你承受不起损失。
你根据自己的需要离职,不但合法,而且合情合理。你所谓的“不好意思”才不合情理,那是旧时代,或落后的、法治不够健全的地方才会有的“职场情理”,文明的法治社会的情理就是Will说的这种!
有个小朋友,她必须要提前结束在一家公司的实习,她很不好意思,觉得有愧于领导的厚爱、栽培。我开解了她半天,她也不太能释怀,后来,领导用实际行为给她上了一课,她立马释然了。
HR也不是傻子,公司招人用人无数轮,早就有了很多的应对之策。比如对实习生,他们可以采用如下这样的薪酬制度。对正式员工,公司常常会延时进行奖金发放。公司维护自己利益的招数多不胜数,你完全不需要替皇帝操心,照顾好你自己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