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是否有权要求公开物业费使用的明细?

发布时间:
2023-08-24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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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权利,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费实行的是包干制,政府指导价,什么是包干制,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但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你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建设单位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表。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其实我认为我说的是没有用的废话,很认同这位社区芝麻官的文章。

社区芝麻官:唤不醒的业主,你受辱不是无奈,是活该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五)查验记录;

  (六)交接记录;

  (七)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说明,这个备案表不代表真实,也不代表符合定价成本监审是真的,但至少表面功夫是不能少的,你可以要求物业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物业服务费测算构成,让物业给你解释这个收费标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包括什么内容,解释不了就到法院解释。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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