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为帮信罪?

发布时间:
2023-08-15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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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刚刚帮一个当事人,把公安阶段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功在检察院阶段辩护成帮信罪。他的事情经过大致是:被骗做兼职,车上提供银行卡给诈骗分子收款,收款后,诈骗分子要求跟他一同去银行取现。当初当事人是以兼职做财务走流水的名义骗过去的,虽然知到对方可能有违法行为,但是对其是否是诈骗团伙,一概不知。 在公安阶段,公安方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予以缉捕。

通过律师深入的了解案情,剥丝抽茧,跟检察院和公安保持良好的沟通,最终在检察院阶段,把罪名辩护成帮信罪,因为获利超过1万,虽然达到了帮信罪的定罪标准,但是相对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码少判2年多。目前案件还在进展,如无意外,最后刑期在10个月左右,很有希望“当场报销”,开庭便刑满释放。

那么,为什么别人卖卡、跑分定的帮信罪,而我却被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呢?首先得了解两个罪名之间的区别: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信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观明知、犯罪状态、证明标准三个方面。

1. 主观明知的程度和要求不同

A、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人主观上非常清楚的知道上游属于犯罪行为,或者概括地认识到上游行为属于犯罪或者违法行为。(注意!在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中,行为人“应当”对上游的犯罪行为“明确知道”。)

B、帮信罪的主观明知,只需要行为人知道上游行为极有可能是犯罪行为,或有罪特征的违法行为,并不要求行为人对上游犯罪具体犯罪行为明知。

2. 两罪的犯罪状态不同

A、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发生于上游犯罪既遂之后,即相应犯罪所得已经被上游犯罪分子控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上游犯罪所必须,即脱离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人不影响上游犯罪的既遂。行为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行为在上游犯罪之后,属于事后的帮助行为,应定为掩饰、隐瞒罪。

B、帮信罪属于上游犯罪的必要帮助犯,没有帮信罪行为人的帮助,上游犯罪无法既遂。帮信罪行为发生于上游犯罪着手之后到行为实施完毕之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例,帮信行为发生于上游犯罪分子尚未获取赃款赃物之前。

3. 两罪的证明标准不同。

掩饰、隐瞒罪中对于行为人的涉案金额认定,需要以其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为前提,只需证明掩饰、隐瞒罪成立。而在帮信罪中,如果没有帮信的行为,那么上游犯罪无法成立,因此必须证明二者构成共同犯罪。

法网缝隙:总结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非常详细!

个人背景:法律硕士,法律相关实务经验5年,金融从业3年,解冻卡经验500+。

擅长刑事案件分析、取保候审,帮信罪,掩饰隐瞒,银行卡冻结,数字货币,均可看主页介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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