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贝利亚掌权时强奸过多名女性是真的吗?
其实,以贝利亚的级别做这类事本来已经不算”大事“了。不过他做的太过变态,在圈子里早有恶名,甚至对他处处提防。 据说有一次,斯大林得知十几岁的女儿斯维特兰娜和贝利亚单独在家时,立即打电话告诉女儿立即离开。 还有一次聚会上,贝利亚还对伏罗希洛夫元帅的儿媳产生了兴趣,在返回克里姆林宫的路上一直密切跟踪他们的车,把元帅老婆吓够呛。可见他在这方面相当嚣张了。 可以确认的是,贝利亚曾用卑劣的手段强奸了当时苏联…
「10万彩礼订婚强奸案」将开庭审理,对未来生育率和结婚率会有怎样影响?(希望客观中立,而非发泄情绪)?
大部分兄弟都没抓住重点。整件事男方是着了杀猪盘的道很冤,但强奸也确实是他自己给自己挖的坑 首先来说强奸。即使按照男方母亲说法,我们也不难看出男方确有强迫成分,比如提到的女方事后情绪异常,事中或事后独自经楼梯下楼离开被男方拉回,更重要的一点是当天晚上女方母亲打电话催问商议结果时对女方母亲清晰无误的强奸表述表示了认可。这是个巨坑,是身在自由选择处所内,完全没有外部压力,轻松的环境下做出的自认,证明力…
“婚内强奸”属于强奸吗?
大概类似于: 老婆看上了一个lv包,晚上睡觉之前老公答应给买,女的一开心就发生关系了,结果第二天男的反悔不给买了,女的气不过,报警告婚内强奸。 大概类似于: 离婚闹得实在太难看,为财产分割、抚养权大打出手,情人变仇人,女的一谋算,试图报警告婚内强奸,然后把男的送进去,一举拿下财产和抚养权。 大概类似于: 潘金莲出轨以后,和西门庆一合计,就不用鹤顶红了,直接一个婚内强奸的罪名扣给武大郎,既可以把偷情路上…
如何看待彩礼只给10万订婚后第四天女方控告男方强奸,男方被刑拘的传闻 ?
十分支持警方和检方的决定,哪怕判亖刑也是支持的 现代社会可太需要这样一场事件来激起民众的思想了,未婚同房本身对女生就是一种侵犯,有啥愿意不愿意的,就是有罪! 建议立法,同房前,必须足额支付彩礼,价格女方定,并且任何财产和等额物品都必须成为双方共同财产,如此才可以保障广大女同胞的利益,才能让这种伤风败俗,触犯法律的行为受到制约 这样一来,洗房行为,骗婚行为都会得到有效遏制,整个社会的风气都能得到荡涤…